政府认为,对于区块链应分别看待。虚拟货币处于被管控的状态,而区块链技术则受到鼓励。接下来将进行详细的剖析。
虚拟货币监管态度
政府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十分严格。央行发布了相关通知,规定各金融机构以及支付机构不能以比特币来为产品或服务进行定价,同时也不能进行比特币的买卖交易。例如在 2017 年,监管部门叫停了 ICO 融资活动,致使许多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被迫关闭。这充分体现了政府对虚拟货币所蕴含风险的高度重视与警惕,以防止金融市场陷入混乱局面。
在业务限制方面,保险公司不被允许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同时也不能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畴。许多企业原本打算推出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产品,然而由于监管政策的原因,它们只能选择放弃。该政策起到了阻止虚拟货币与传统金融业务相结合的作用,从而降低了系统性金融风险。
虚拟货币使用范围管控
互联网积分属于虚拟货币的一部分,并且其使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积分仅能在平台内部使用,无法跨不同的法人主体通用。例如,一家购物平台的积分,只能在该平台旗下的店铺使用,而不能用于合作商家。这种管控措施是为了防止积分转变为通用代币,从而对金融秩序造成冲击。
消费者之间无法转让积分,这使得积分的流动性降低。倘若消费者能够自由转让积分,那么积分就有可能形成交易市场,而这样的交易市场难以进行监管。对使用范围进行限制,能够确保虚拟货币始终处于监管视野之内,避免虚拟经济出现过度膨胀的情况。
区块链技术鼓励表态
国家在区块链技术方面有许多鼓励的表态。从国家政策的层面来看,出台了相关文件来支持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并且引导企业投入到研发工作中。例如在 2019 年,区块链被提升为国家战略技术,各个地方都纷纷做出了响应。这表明了国家对区块链技术发展的重视程度。
地方政府制定了诸多优惠措施。部分地区构建了区块链产业园区,为入驻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以及场地补贴等方面的优惠。广州打造了多个区块链园区,从而吸引了大量企业进驻,推动了技术的创新发展。
区块链技术发展挑战
区块链技术产生的数据和虚拟财产给传统物权法带来了挑战。现行物权法无法明确它们的所有权归属,例如在某个区块链游戏中的虚拟道具,其所有权在法律界定方面是模糊的。随着区块链应用的不断增加,这种权属纠纷很可能会频繁地发生。
区块链中虚拟财产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与现行物权法存在不匹配的情况。现行法律未针对区块链虚拟财产的物权变动规则作出规定,关于设立、变更或消灭物权的程序也不清晰。这对虚拟财产在经济活动中的有效流转以及价值实现产生了影响。
法律合同规则改变
智能合约会对现行合同法规则进行改变。它的意思表示方式与传统合同法有很大差异。在区块链环境中,合约的订立是通过代码自动执行的,对于何时算意思表示一致以及合意达成,很难进行判断。例如在以太坊上出现的智能合约纠纷案件。这就需要合同法做出新的规定。
区块链技术用于产权登记会对行政规定产生影响。传统的行政登记有着一套严谨的流程,而区块链登记所具有的去中心化特性,有可能会打破现有的那些规则。例如在股权登记方面,由于区块链技术能够使信息实现实时更新并且不可被篡改,所以传统的股权登记制度就需要进行调整。
区块链应用探索
作为法律科技公司,当下利用区块链技术来进行电子证据的存证以及出证。在司法实践当中,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而区块链所具备的不可篡改这一特性,能够保障证据的真实性。该公司参与了多起司法案件,由于采用区块链存证的证据被法院所认可,从而使得司法效率得到了提高。
未来公司有计划利用区块链来服务电子合同以及网络仲裁业务。通过结合区块链技术,能够提升电子合同的安全性以及执行效率,同时也能推动网络仲裁业务朝着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并且还会对多领域的应用进行探索,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促使其在司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得以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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